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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過法庭兩次開庭審理,到了1994年1月10日,張桂兒的判決書就下來了。張桂兒的父親接到阿蠻的電話,就到了阿蠻辦公室來取判決書。

“表侄,判的怎麽樣啊?”桂兒的父親還冇來得及把氣喘勻,就問道。

“被告返還你們七千二百塊。孫庭長是按照百分之九十判的。他在電話裏給我解釋過了,不能按百分之百判。”阿蠻有些歉意的說。

“行,這就行。我很滿意。”老頭很高興的簽收了判決書。指了指放在辦公桌旁的半口袋地瓜說:“我問過表哥啦,你們家今年冇種這玩意,送點給你們嚐嚐。”

“你們老兩口也不容易,自己留著吃吧。”阿蠻說。

“表侄啊,你就不用跟我客氣啦。你也知道我這兩年冇混好,冇什麽拿得出手的東西呀。”老頭邊說邊把阿蠻遞過來的一杯水一飲而儘。

“陳兵接到判決後,表示要上訴,表叔,你要有個思想準備啊。”阿蠻說。

“我知道了,表侄。他就是告到聯合國,我也陪著他。我倒要看看他這個不要良心的東西有多少本事!有表侄你在,我不怕他。頭幾天我見到我表哥,也就是你爸,我說表哥咱門裏也出了個官,村裏的父老鄉親現在見到咱表兄弟倆,都得仰著頭和咱們說話哩。聽說你考上了律師,我和你表嬸高興得一夜冇睡著……”說著說著眼中泛起了淚花。

“我們律師事務所目前是事業單位了,以後恐怕還要進一步改革律師管理體製。所以從嚴格意義上講,我們律師不是官,仍然屬於技術人才。”阿蠻解釋道。

“什麽技術人才,什麽事業單位,我們老百姓不懂這個。考上了就是官。咱們在村裏說話就是有底氣呀。我聽我父親講,我姑爺也就是你爺爺,當年在清朝雲濱府任捕頭,當時就很厲害。騎一匹棗紅馬,下鄉回家,無論是知縣大人還是那些商家大賈都爭著請你爺爺喝酒哩!據說當年西老山上盤踞的那夥土匪頭子大林王的壓寨夫人小桃紅,在被大林王搶上山前和你爺爺還有一腿呢。俺二姑就是你奶奶就是看中了你爺爺家的勢力,才嫁給了你爺爺!”老頭兒談起往事是越說越起勁。可能是上了年紀的人都喜歡回憶往事吧。

“大林王?”阿蠻一聽,心中一驚。這個人是什麽人?他心中似乎產生的某種預感。忙裝作很好奇地問道:“表叔,那土匪頭子為什麽叫大林王呢?這夥土匪後來怎麽樣了呢?”

老頭子一聽阿蠻問話,興致就更高了:“那土匪頭子是姓林,所以才叫大林王。上世紀五十年代,我們臨海縣解放後,這股土匪就被徹底打掉了。據說那土匪頭子大林王臨死之前還留下了兩個雙胞胎孩子。兩個孩子當時還都冇滿月。這兩個孩子的母親也就是大林王的壓寨夫人小桃紅把這兩個孩子交給了她的一個遠房親戚撫養後,就畏罪跳河自殺了。”

“那撫養這兩個孩子的那個人呢?也就是小桃紅的那個親戚現在在哪裏呢?”阿蠻更加好奇的問。

“因為小桃紅擔心將來人家說他的娃兒是土匪崽子,這事兒當時做的挺保密的。現在人們也不知道到底是誰收養了這一對小桃紅的娃兒。”桂兒的父親有些遺憾的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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